邓子滨:经济人的机智与法律人的忧虑
发布时间:2010-02-20 来源: 浏览数:92
《南方都市报》10月17日“经济人专栏”刊登了中山大学经济学教授王则柯先生《制度和机制也是第一生产力》一文。该文视角广阔,事例生动,反映了经济人的机智,但也勾起了法律人的忧虑。必须说明,本文中“经济人”和“法律人”的提法,只是一种指代,不是一种归类,而且我也并不认为,经济人都支持王先生的主张,法律人都认同我的看法。
为了说明“我们中国人是有创造力的,即使是在信息经济学方面”,王先生举了一个报社分电脑的故事,大意是说,员工多电脑少,所以报社声称半价卖给迫切需要的员工,后来报社也没要钱。王先生对这种“‘设局’套取真实信息”的做法非常赞赏,认为电脑分给了需要的人,而没有得到电脑的人,因为自己“不报名”,所以也无从抱怨。
不过,王先生的说法可能存在三个问题:第一,不报名的人不一定就是“表达了不迫切需要先进电脑的信号”,而是因为他们更穷;第二,报社事后没收钱,如果是事先策划好的,那正是利用了它和员工之间“信息的不对称”,而这正是王先生开篇就反对的;第三,报社的这种“智慧”可以一次灵验,但吃亏的员工却不可能次次被骗,所以,这种做法只能鼓励说假话,只能算作伎俩,不能成为令人信赖的规则。这样的“制度空间”,这样的“国人在信息经济学方面创新的天赋”,还是不要为好。制度的价值应当在于它鼓励善,在于它一以贯之,值得信赖,而不在于它多有效。
作为法律人,我更忧虑的是王先生对“一种蚂蚁怎样让工蚁忠心耿耿‘勤王’”的解说。每当林火过来,蚂蚁就抱成一团,每个蚂蚁都拼命往里面钻,当一团滚动到安全地方后,蚁后一定是幸存者,其他幸存的蚂蚁一定是比较强壮的。王先生特别赞赏这种“制度和机制设计”,认为“只有争先恐后最得力的蚂蚁,才能够钻到最里面,才能够存活下来,这些争先恐后最得力的蚂蚁,承载着蚂蚁王国的未来”。王先生直言不讳地说:“要是制度能够设计得这个样子,设计得拼命为大家就是拼命为自己……何愁我们的事业不兴旺发达?”
王先生对效率的追求自有其合理性,但是,如果蚂蚁“勤王”的本能作为一种制度被引入人类社会,那么,我们就是在以制度的名义承认一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,就是在以王国或者国王的名义牺牲他人,并且从最弱的人牺牲起。如果我们赞赏强壮的蚂蚁这种活下来的本事,就是承认在危难时先把弱者挤出去。如果我们可以用“多数”、“大家”、“种族”等名义牺牲少数、个人、异己,那么,我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实施下列行为:
在几个人都要饿死的情况下,杀掉那个最弱的,用他的血肉维持其他人的生命;在刹车失灵,全车人面临死亡的时候,如果扔一个人在轮子下面可以减慢车速,多扔几个下去可能让车停下来,使更多的人有机会活下去,那么,把弱小的一个个扔下去;如果再面临类似“非典”的危机,最稳妥的办法是把染病者处理掉,以保住更多的人,等等。这些做法,或许是划算的、顾全大局的,进而是符合某些经济人的制度诉求的。但是,这是一些既危险又无道的“制度”,有悖于人类社会的正义准则。
“两个翻船落水者只有一块木板”,永远不应成为支持强者生存的理由。任何时候,杀死一个弱者以自救,都应当被定义为一种故意杀人罪。我们可以承认它可宥,但不能承认它正当。否则,紧急状态就会成为强者邪恶行径的借口和残暴犯罪的烟幕。除了倾力使正义、人道等抽象的观念贯彻到极端的实例之中,我们没有所谓两全之路可走,因为高尚的借口本身也往往是强者给出的。如果我们承认保持判断的正直和举止的纯洁是艰难的,我们就必须坚守正义的底线。
什么是正义?这个问题虽没有标准答案,但也肯定不是成本与收益的盘算。还有一点是清楚的:人类的正义法则应当不同于丛林规则。有一种鸟,刚一出生就知道用它柔弱的身躯把晚于它破壳的鸟(蛋)拱出鸟巢。这样生存下来的鸟,或许符合它们自己的正义法则,可是,遵循这种制度的人类,或者靠这种方式保存下来的人类,要它做甚?!这样的人类,不要再僭称万物之灵了,虔诚地做一只“勤王”的蚂蚁,或者苟活于“合法”谋杀弱者的鸟类之中吧!